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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证券遭证监会罚没5738万元

  兴业证券27日公告称,公司及欣泰电气IPO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签字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合计5738万元。对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兴业证券终“脱身”

  对兴业证券及其项目来说,这份《正式处罚决定书》无疑是重大利好,因为超过50个IPO和再融资项目自今日起就将恢复受理。

  据兴业证券相关公告,该公司于今年6月12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0条的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因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该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

  不过,由于证监会并未暂停兴业证券的保荐业务资格,该公司保荐的全部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项目将自今日起恢复受理,兴业证券服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得以恢复。

  事后分析

  一位知情人士则表示,此次兴业证券被调查之所以能很快结束,是因为其和当年平安证券卷入上市造假程度和性质都不相同。当年平安证券先后在万福申科、胜景山河等多个项目中均有造假行为,暴露出来其后台管控有问题。而兴业证券只涉及个别项目造假。从造假方式看,万福申科、胜景山河等为虚构现金流和利润,而*欣泰收入和利润数据为真实,只是通过虚构银行的凭证对应收账款的科目造假,造假程度相对较轻。

  “监管的处罚力度,关键要看保荐机构在欺诈发行案件中扮演什么角色。”他称,此次,证监会对兴业证券的界定为,没有足够尽到勤勉义务。

  兴业证券于2016年6月12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于2016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拟处罚决定。7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最终处罚决定。

  最终处罚结果与拟处罚结果相比较,对两位保荐代表人的处罚变轻,没有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安信证券的研究报告指出,此次从开始对兴业证券立案调查到宣布处罚结果,所用时间一个月左右,调查持续时间短,给兴业证券投行业务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小。

发布于 2024-02-24 1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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