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贻章(谌贻章抓捕现场)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12月24日作出常刑二初字第5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谌贻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2010年7月26日下午1751分,湖南省纪委在其政务网站“三湘风纪网”发布简讯,证实怀化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谌贻章已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发布于 2024-02-12 0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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