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持续发力整治信托中集集团股票行业乱象

为补偿准则短板,学习国内监管实践并结合信任业开展实践,银保监会日前正式研讨起草《信任公司股权办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促进信任股权办理乱象的有用办理,进步信任业股权监管质效。

《暂行办法》清晰,信任公司股东职责,包含信任公司股东资质条件,以及股东在股权获得、股权持有、股权退出各个阶段应承当的职责和责任等。股东资质条件方面,对拟成为信任公司控股股东的非金融企业股东资质条件进行了严厉标准,一起取消了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信任公司应具有的“总资产不少于10亿美元”的数量型约束门槛要求。

而金融产品持股方面,《暂行办法》清晰,金融产品能够持有上市信任公司股份,但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办理人及其实践操控人、相关方、共同举动听操控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信任公司股份算计不得超越该信任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信任公司首要股东不得以发行、办理或经过其他手法操控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信任公司股份。

普益标准研讨员夏雨表明,《暂行办法》选用“两参或一控”准则,建立了从股东、信任公司到监管部门的“三位一体”的穿透监管结构。一方面,这意味着同一投资人及其相关方、共同举动听参股信任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越2家,或控股信任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越1家,这将对股东较为涣散的信任公司,尤其是民营控股的信任公司形成严重影响。另一方面,经过股东穿透监管、相关买卖办理、金融产品入股以及违规股东惩戒等,将有用进步信任公司股权透明度,标准隐性股东和股权代持现象,避免首要股东乱用权力、掏空信任公司等行为,有用维护信任公司利益,而关于法人办理和危险管控滞后的信任公司来说将是一大检测。

事实上,在监管加码的环境下,信任公司频吃罚单成为常态。依据银保监会揭露信息显现,近年来,信任公司收到的罚单呈上升趋势。用益信任数据显现,今年以来,信任公司已收到30张罚单,这一数据已远超上一年。

对此,资深信任研讨员袁吉伟表明,严监管已成为常态,信任公司需求强化合规危险办理能力,将监管要求与内部流程等有用结合,建造合规文明,据守合规底线。

发布于 2024-01-29 1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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