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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12月12日,伊泰B股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与伊泰置业签定商品房生意协议,收买伊泰置业坐落呼和浩特市及鄂尔多斯市的两处房产作为工作场所运用,付出价款2.29亿元。

其间,一处房产坐落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满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A-1号楼(以下简称“华府世家”),建筑面积共4485.24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1.28亿元。另一处房产坐落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邻居伊泰万博广场1号楼11、12、13号(以下简称“万博广场”),建筑面积算计14131.88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1.01亿元。

公司称,因为伊泰集团董事长、总裁张东海以及本公司的董事葛耀勇、刘春林在伊泰置业担任董事,本次买卖构成相关买卖。但该买卖的金额未到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一起称,本次相关买卖契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不会危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修改孙勇

发布于 2023-12-23 0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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